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校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
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是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和图像的准确与否,关系到研究生毕业、学位信息能否注册成功,以及研究生的学历信息在教育部网上所公布的是否与本人真实信息一致。因此,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学籍电子注册和图像采集所起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
二、认真完成研究生新生学籍电子信息核对
研究生新生的学籍电子注册原始数据由研究生处下发,各二级学院在进行信息核对时,务必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册信息必须交由研究生本人核对,并亲笔签名确认。
2.“需更改栏目及内容”一栏要求填写规范,如:出生日期,“19800101”改为“19800102”;如信息准确无更改,则写“无”。
3.一切待更改信息均须附相关证明。
4.未报到研究生由研究生辅导员在“本人签名”一栏填写“未报到”。
5.因今年上报教育部的时间提前,请各二级学院在信息核对完毕后,经研究生辅导员签字、学院盖章,将核对表于10月27日前上交研究生处。
三、切实做好学籍注册相关政策告知工作
应教育部要求,各二级学院需进一步加强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经研究生处核查、上传教育部后,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提供查询。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请各二级学院通知09级研究生务必于10月31日之前将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详细学籍信息填写完毕,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做好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图像校验工作
07级毕业生的电子注册图像已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系统(http://xjxl.chsi.com.cn),请各二级学院通知07级毕业生于10月31日前登录该系统,对图像进行校验,递交校验结果并告知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填写校对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于11月6日前将上交研究生处。如因毕业生未及时校验造成学历电子注册信息缺失,后果自负。
附件:07级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校验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09年10月21日
- 附件【07级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校验情况汇总表.doc】已下载次


